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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落实控烟工作情况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21    来源:后勤基建处     供稿:    浏览: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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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:

根据京教函〔2018〕311号文件通知要求,市教委为贯彻落实《“健康中国2030”规划纲要》和《北京市控烟条例》,全面掌握我市各级学校在控烟宣传教育工作情况,有针对性的推进无烟校园环境建设,决定对全市学校控烟工作展开成效评估。

为完成好市教委文件要求,根据校发〔2011〕31号文件所规定工作职责,请各部门在6月24日前将控烟责任人、控烟监督员名单,以及开展职责工作的情况向后勤基建处报送有关材料,电子版材料发至电子邮箱ypj@ncut.edu.cn,同时将纸质版材料送至一公寓218室。

 

附件:

1.《北方工业大学校园控烟工作实施意见》(校发〔2011〕31号)部分内容摘抄;

2.北京市学校控烟工作评估问卷。

 

 后勤基建处

 2018年6月20日

 

 

附件1:

《北方工业大学校园控烟工作实施意见》部分内容摘抄

二、组织机构

2.各学院成立控烟工作小组,书记、院长为第一责任人。校内其他单位和部门也要指定专人负责控烟工作。

3.成立学校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。

监督员:各学院及各部门均应指定一名或多名控烟监督员,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工作。

巡查员:学校设立控烟巡查员队伍,人员由学校保安员和保洁员组成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1.加强宣传教育,提高控烟意识

对全校师生进行吸烟人群的基础线调查,确定重点干预对象,制定控烟制度。

2.制定控烟计划,明确目标任务

校宣传部、医院主要负责控烟知识培训、校园控烟宣传和教育内容等,举办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,为吸烟者介绍吸烟的危害性与戒烟方法、技巧等。

学工办、团委主要负责学生控烟工作的组织、教育、检查,发挥心理健康咨询优势,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控烟工作,每个班设一个兼职控烟监督员。学生控烟禁烟工作与奖学金、助学金挂钩,办法由学工办、研工部另行制定。

后勤资产管理处、学校办公室、后勤集团负责学校控烟环境和设施的建设,以及禁止吸烟警示牌、吸烟危害健康的警示语标牌等的制作、张贴或悬挂。

各学院、各部门要定期统计本单位吸烟人数、每人每天的吸烟量,建立详细的记录,于每年12月上报学校控烟办公室,学校控烟办公室每年有总结、有分析比较,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控烟禁烟工作。

 

 

附件2:

北京市学校控烟工作评估问卷

1.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情况;

内容包括:领导小组构架;控烟工作主责部门;控烟工作具体负责人。

2.学校控烟工作制度及相关措施有哪些;

3.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、标准及执行效果;

4.学校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队伍情况;

包括:控烟监督员牵头部门及人员组成;控烟巡查员牵头部门及人员组成情况;开展培训情况。

5.对教职工开展控烟知识培训情况;

6.学校将控烟知识有机融入教育教学情况;

7.学校开展控烟宣传主题活动情况;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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